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關于發揮政府儲備作用 支持應對疫情緊缺物資增產增供的通知》,鼓勵企業多措并舉擴大重點醫療防護物資生產供應,實施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政府兜底采購收儲。
《通知》提出,支持生產《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的產品目錄(第一批)》所列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的企業抓緊釋放已有產能,進一步增加產量,盡快實現滿負荷復工復產,支持有關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增添生產線(設備)迅速擴大產能。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盡快實現轉產,重點生產應對疫情急需的緊缺醫療物資。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資金、資質、生產場地、設備購置和原材料采購等實際困難,促進上下游生產良性循環,提高全產業鏈生產能力。指導企業科學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產品技術水平,保證產品質量。
《通知》指出,充分發揮中央政府儲備作用,疫情防控期間,將《產品目錄》中重點醫療防護物資品種增列儲備物資目錄,國家相關部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現有收儲制度和辦法,對《產品目錄》中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護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各地區要組織企業盡快增加緊缺的重點醫療防護物資生產,加強質量管理,嚴格執行產品標準,及時交付使用。收儲物資由國家統一管理、統一調撥。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逐步完善《產品目錄》,對目錄實施動態管理,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建設。
《通知》要求,加強地方應急物資政府收儲。各地區要認真研究應對疫情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公共衛生和物資儲備短板,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著力補短板強弱項。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創新體制機制,擴大收儲范圍,增加儲備規模,特別是要增加應對公共衛生事件重要物資的政府儲備規模,在項目立項建設、資金補貼、用地、用能、融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儲備要與中央政府儲備有機結合、互為補充,加強銜接聯動,確保形成合力。
《通知》提出,支持企業對擴大的產能適時轉產。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鼓勵相關企業對擴大的產能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市場需求進行轉產,推動產品生產由《產品目錄》類型向市場需求量大的其他類型、標準或型號轉變,在滿足重點醫療物資需要的同時向滿足工業或消費需要轉變,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實現企業轉型升級。對轉型生產企業保留適當產能,鼓勵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研究出臺在一定期限內予以相應支持的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完善重點支持企業名單管理制度。依法加強產品質量和市場監管,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物資或劣質物資,一律不得收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