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遠洋漁業發展始自上世紀80年代。40年來,我國始終秉承合作共贏、安全穩定、綠色可持續的發展理念,深化遠洋漁業對外交流,嚴控發展規模,強化規范管理,推進轉型升級,取得顯著成效。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在裝備水平、漁業資源探測能力、科技對產業發展的促進上,仍有一定差距。
當今世界,遠洋漁業資源開發呈激烈競爭態勢,發達國家遠洋捕撈越來越依賴于技術、裝備、信息等一體化系統支撐,裝備趨向大型化、信息化和節能化,大型漁船長度達百米,噸位上萬噸,并配備先進探測及漁獲處理系統。一些發達國家已擁有先進遠洋漁船,實現了自動化捕撈、精準導航和高效冷藏保鮮,遠洋漁業覆蓋全球多個海域。相較而言,我國漁船設計水平、裝備自動化程度還存在差距,老舊漁船占比較高,遠洋作業漁船90%以上為中型漁船,專業遠洋漁業運輸船缺乏,裝備制造“卡脖子”問題制約了產業競爭力的提升。
針對相關海域主要經濟魚類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問題,發達國家普遍重視漁業資源調查監測和管理。挪威、俄羅斯、美國、日本等國每年在相應海域進行漁業資源調查,采用衛星遙感、聲吶探測等先進技術精準評估資源,在調查基礎上,建立完善的漁業資源數據庫和以資源研究、海洋生態系統動力學為基礎的管理體系,資源量評估結果為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配額談判提供科學依據。我國在遠洋漁業資源調查監測研究方面,尚有薄弱環節。比如,對全球海洋生物資源開發程度較高的海域關鍵經濟魚種的資源量、分布等,系統研究不夠;資源探測技術和數據積累存在不足,捕撈效率不高;等等。南極磷蝦合理的年度可捕獲量近億噸,日本、韓國、挪威、美國等國年產量約15萬噸,我國僅約1萬噸。
整體來看,發達國家遠洋漁業產業鏈長,企業規模大、研發投入高,海產品加工程度高,行業標準和認證體系完善,品牌和市場渠道優勢明顯。我國遠洋漁業企業規模較小,且資金、技術、人才實力較弱,創新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不強。大多數企業加工、出口能力不足,配套產業及設施尚不健全。
當前,全球人口增長和消費升級帶動優質海產品需求增加,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的興起,使得海產品進口上升,為遠洋漁業拓展了市場空間。與此同時,國際漁業治理格局深刻變化,給遠洋漁業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
在全球漁業治理框架下,我國與世界主要遠洋漁業國家的合作進一步加深,為深化漁業治理和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及資源分配提供了新機遇。公海和專屬經濟區漁業資源開發潛力巨大,加強雙邊和多邊合作,將為遠洋漁業開辟新領域。隨著各國科技交流與合作不斷深化,人員往來日益密切,為遠洋漁業技術創新與裝備升級帶來新動力,數字化、智能化技術迎來廣闊的應用前景。此外,遠洋漁業產業鏈不斷延伸,催生新產業、新業態,如水產品精深加工、現代冷鏈物流、海洋生物制品等,為漁文旅融合發展帶來更多機遇。
適應國際漁業治理新要求,結合自身發展需求,可從以下方面協同推進我國遠洋漁業更好發展。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裝備水平。加快培育大型遠洋漁業企業,整合政府、社會資本等多方資源,多元投入推進漁船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支持科研機構與遠洋漁業企業開展深度合作,推動新型數字技術在遠洋漁業領域規模化應用,加強世界主要海域漁業資源調查與監測,為生產管理和資源養護提供科學和數據支撐。二是優化現代交通、物流與遠洋漁業市場格局。在海洋與漁業大省打造集捕撈、加工、流通、貿易于一體的現代供應鏈,發揮現代物流優勢,高效對接消費市場,線上線下同步拓展國內市場,同時打造遠洋漁業產品出海矩陣。三是文化賦能產業發展釋放新動能。推動漁文化與遠洋漁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遠洋漁業數字博物館、風情島等城市地標,開發以漁文化推介、漁村食宿等為主的旅游項目,漁文旅融合助力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四是深化國際漁業合作。踐行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積極參與全球漁業治理,不斷鞏固多雙邊政府間漁業合作機制,助力合作國家和地區漁業發展。深入參與區域漁業管理,與各成員共同促進和提升區域漁業治理水平。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系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 陳潔)